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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靈的力量系列之十一 將魂獻祭救贖一的合靈
李秉信
不論是在東方的傳統文化, 或者是西方基督教教義裡, 在每一次的獻祭大典中, 用獻祭祭品以敬天法祖, 是個很重要的儀式。 但是在幾千年來, 在這個 傳承不斷的獻貢過程, 大多數的人都是行禮如儀, 依樣畫葫蘆。 甚至在隆重和莊嚴的典禮中, 只是依照禮數和法規而行。很少有基督徒能夠真正瞭解,在希伯來四章裏,聖靈告訴我們眾信徒, 為何在祭典裡,要以主耶穌為大祭司的職分, 作為生命救贖的學習。
這是個很有意思的問句, 耶穌基督既然是我們的救世主,又如何能扮演在祭壇上祭司的角色?這個獻祭和我們的救贖有什麼關係?在那麼虔敬的禮儀中, 我們獻貢的是祭壇上的鮮果, 還是我們自己?西伯來書是一部把大祭司對於信徒的關係, 以及獻貢過程中,如何把自己的肉體獻上, 說的最清楚新約章節。
在西伯來書四章第十二節說,『神的道是活潑的,是有功效的,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,甚至魂與靈,骨節與骨髓,都能刺入剖開,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,都能辨明。』第十三節就連著說,『原來萬物,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,都是赤露敞開的。』聖經在這裏的意思,就是說到主耶穌對於信徒的靈與魂,如有履行祂大祭司的工作。這裏聖靈是將信徒比作一個祭壇上的犧牲。
在舊約的時候,人民獻祭,就將犧牲綁在祭壇上,然後祭司就來,用利刀將犧牲殺死 ,並用這刀將犧牲剖開為兩半,以致骨節和骨髓都被刺入剖開。凡裏面所隱存的,本來為人所看不見,不能知道的,都赤露敞開,無所隱藏。剖開之後,祭司纔將犧牲用火焚燒,獻祭與神。在這個血腥和殘忍的獻祭過程, 其實說明了每個生命, 若是想要分離魂和靈的聯結, 就得經過如刀割般的痛苦, 才能脫離。
聖靈就是用這個圖像,來表明主耶穌對於基督徒的工作,以及基督徒在主裏所得的經歷。從前的犧牲如何被祭司用刀剖開,以致其骨髓與骨節,都敞露無遺,截然分為兩半;現今的信徒,也如何被他們的大祭司主耶穌,用神的道,(或譯作神的話,)將他們的魂與靈分開,以致魂不再影響靈,靈也不再受魂的支配,以致各歸各所,以致能明辨何者是出於魂,何者是出於靈,無絲毫之混亂與攙雜。
獻祭的過程, 暗寓的就是聖徒藉著耶穌基督的救恩, 他的道就像是祭壇上的刀, 把我們的靈與魂的分開。 也只有在靈與魂分別為聖的時候, 信徒的靈才有機會和神的靈, 契合為一。我們所以不憚煩的,將靈與魂分別的重要,用各種不同的角度和說法來強調。 原因是在於,每個信徒在初信之時, 總是用他自己體悟, 為主工作。 其實這樣的作法,愛主的動機是可以瞭解。
但是, 生命若只是在習氣裡認識主, 那是不容易摸著主, 更徨論和主的靈合一。筆者在合靈的系列講了許多主題,就是要引導讀者到這一點瞭解來。一個尋求神的信徒最應當懼怕的,就是魂過度(神所立的限度)的工作。一個人魂掌權已經久了, 這個魂就是人的與生就有習氣, 他就會在這樣的模式裡思考和行為。
這樣的習氣是很難覺察, 因為我們累世累劫都在這樣的習氣裡運作, 所謂習以為常, 甚至渾然不知, 正是這樣的形容。今天信徒愛主和信主,他說他願意將自己奉獻給神,他還是以為,現在是他生命裡全然的工作,應當作成功他所奉獻的,來叫神喜悅。但是這樣的奉獻是在魂裡, 還是在靈裡呢?許多的信徒,不知道十字架應當作工多深,這樣的作工, 追根究底的說明白, 就是要把自己根深蒂固的習氣, 徹底的, 完全的改造。
這樣的改變深劇, 甚至要連信徒自己生活的能力,都當拒絕。在去習氣的過程裡, 逐漸聖潔和清淨信徒的靈魂。 這樣的質地, 才有可能和神的靈合而為一。許多的信徒,不明白聖靈住在信徒裏面的確實,也不知道祂的權柄應當有多大。 其實這個被聖靈接管的程度, 就像是祭壇上貢物一樣, 肉體被完全的切開, 骨頭和組織被一片一片的暴露, 沒有任何的保留。
可以說是全人的思想、願意、感覺,都當受祂的轄制,以致沒有絲毫自恃的心。因為除非如此,聖靈就不能完全接管這個生命, 佔據這個生命,作祂所要作的工。 然而這個完全獻祭的過程並不是容易的。一個熱切追求神的信徒,所受最大的試探,就是要在神的工作中,使用自己的能力,而不謙卑等候倚賴聖靈,讓祂運行以立志行事。主耶穌十字架的呼召,就是叫我們應當恨惡我們的生命,應當尋找機會失去,並非要保存。
主的意思,就是自己必定應當犧牲,完全獻上以讓聖靈作工。魂生命所有的意見、工作、以及思想的能力,都必須願意交於死地,好叫我們在聖靈的生命和引導中,重新得著祂的真生命。很少人知道合靈過程的最後到達, 乃是在於自己生命的被接管。 然而那樣的把我們的魂及肉體交出去, 就是主所說到,我們恨惡或是愛慕我們魂生命的問題。這裡點到了個非常重要的關鍵點,魂是自愛的, 因為那是我們累世的習氣和習慣, 我們是非常不願意變化和改變自己的。
換句話說, 我們累世累劫都在這樣的輪迴中, 不但自己不自知, 也無法自拔。 這裡說到個重點,我們若非從心裏真是恨惡我們天然的生命,願意把它交出, 放在祭壇上當獻祭,我們就不能有真實在聖靈裏的生活。如果信徒尚不明白這個,他就不會懼怕他的自己。 在他自以為的愛主裡,用他自己的智慧,和神在一起。 那樣在習氣裡的靈, 是無法和神的靈契合。
信徒只有絕對的倚賴聖靈,等候仰望聖靈, 而這樣的倚賴, 等候及仰望之深的程度, 是那種可以棄絕和交出自己的習氣, 甚至放在祭壇上當獻貢。這些乃是屬靈生命的首要條件。 然而在信徒生命裏面, 這個把這魂和靈交出的過程, 並不是容易的, 在聖經裡用屬靈的爭戰來形容。 這個鬥爭沒有開始, 也沒有結束, 沒有刀光血彩, 沒有槍林彈雨, 但都是祕密進行,無刻或停的。
這場爭戰是極度慘烈,而且沒有任何妥協的空間。魂為著己的權利,就要為要以自己的習氣為首,而單獨行動。靈為著神的權利,就要得著一切,而為全權的主。在這一種的光景中,或是在爭戰的初期,靈尚未得勝,魂乃是諸事的首領。信徒如果就要這樣讓自己作主,而盼望聖靈作他的幫助,祝福他的工作,就難免於失喪屬靈的果子。甚至我們可以說, 聖徒會誤認自己的習氣就是聖靈, 在習氣裡作的事, 以為那就是靈裡作的事。
如果我們不拒絕我們的己,不失喪我們的魂生命,而隨從牠的主張、意見、和建議,不時刻否認牠的權利,將牠無條件、無留戀、無餘剩的安放在灰塵裏面,我們就不能盼望有屬靈的生活和工作,叫神悅納。初信之時,如果信徒魂生命的能力、急切、活潑、奔跑等等,不是一一願意交與十字架,契入那個神願意和期待輿我們合一的靈。
那個潛藏在我們意識田裡的習氣,就要乘機而動, 甚至踢走聖靈, 重新接管我們的生命。許多剛信主的聖徒, 在初信之時會天人交戰, 甚至會有許多的失敗。 這其中的道理,都是沒有將魂這一部分對付清楚,卻盼望多得聖靈,多得能力來征服, 我們的業力及習氣, 在潛意識裡所引導出來的影響。如果魂生命不是在死裏失喪了,就是這樣的讓牠與靈攙雜,信徒還要繼續跌倒,像他從前一樣。
如果我們的生命,不是完全表顯神聖靈的能力,就不久人的智慧和意見,要叫我們有更多的失敗。
不論是在東方的傳統文化, 或者是西方基督教教義裡, 在每一次的獻祭大典中, 用獻祭祭品以敬天法祖, 是個很重要的儀式。 但是在幾千年來, 在這個 傳承不斷的獻貢過程, 大多數的人都是行禮如儀, 依樣畫葫蘆。 甚至在隆重和莊嚴的典禮中, 只是依照禮數和法規而行。很少有基督徒能夠真正瞭解,在希伯來四章裏,聖靈告訴我們眾信徒, 為何在祭典裡,要以主耶穌為大祭司的職分, 作為生命救贖的學習。
這是個很有意思的問句, 耶穌基督既然是我們的救世主,又如何能扮演在祭壇上祭司的角色?這個獻祭和我們的救贖有什麼關係?在那麼虔敬的禮儀中, 我們獻貢的是祭壇上的鮮果, 還是我們自己?西伯來書是一部把大祭司對於信徒的關係, 以及獻貢過程中,如何把自己的肉體獻上, 說的最清楚新約章節。
在西伯來書四章第十二節說,『神的道是活潑的,是有功效的,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,甚至魂與靈,骨節與骨髓,都能刺入剖開,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,都能辨明。』第十三節就連著說,『原來萬物,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,都是赤露敞開的。』聖經在這裏的意思,就是說到主耶穌對於信徒的靈與魂,如有履行祂大祭司的工作。這裏聖靈是將信徒比作一個祭壇上的犧牲。
在舊約的時候,人民獻祭,就將犧牲綁在祭壇上,然後祭司就來,用利刀將犧牲殺死 ,並用這刀將犧牲剖開為兩半,以致骨節和骨髓都被刺入剖開。凡裏面所隱存的,本來為人所看不見,不能知道的,都赤露敞開,無所隱藏。剖開之後,祭司纔將犧牲用火焚燒,獻祭與神。在這個血腥和殘忍的獻祭過程, 其實說明了每個生命, 若是想要分離魂和靈的聯結, 就得經過如刀割般的痛苦, 才能脫離。
聖靈就是用這個圖像,來表明主耶穌對於基督徒的工作,以及基督徒在主裏所得的經歷。從前的犧牲如何被祭司用刀剖開,以致其骨髓與骨節,都敞露無遺,截然分為兩半;現今的信徒,也如何被他們的大祭司主耶穌,用神的道,(或譯作神的話,)將他們的魂與靈分開,以致魂不再影響靈,靈也不再受魂的支配,以致各歸各所,以致能明辨何者是出於魂,何者是出於靈,無絲毫之混亂與攙雜。
獻祭的過程, 暗寓的就是聖徒藉著耶穌基督的救恩, 他的道就像是祭壇上的刀, 把我們的靈與魂的分開。 也只有在靈與魂分別為聖的時候, 信徒的靈才有機會和神的靈, 契合為一。我們所以不憚煩的,將靈與魂分別的重要,用各種不同的角度和說法來強調。 原因是在於,每個信徒在初信之時, 總是用他自己體悟, 為主工作。 其實這樣的作法,愛主的動機是可以瞭解。
但是, 生命若只是在習氣裡認識主, 那是不容易摸著主, 更徨論和主的靈合一。筆者在合靈的系列講了許多主題,就是要引導讀者到這一點瞭解來。一個尋求神的信徒最應當懼怕的,就是魂過度(神所立的限度)的工作。一個人魂掌權已經久了, 這個魂就是人的與生就有習氣, 他就會在這樣的模式裡思考和行為。
這樣的習氣是很難覺察, 因為我們累世累劫都在這樣的習氣裡運作, 所謂習以為常, 甚至渾然不知, 正是這樣的形容。今天信徒愛主和信主,他說他願意將自己奉獻給神,他還是以為,現在是他生命裡全然的工作,應當作成功他所奉獻的,來叫神喜悅。但是這樣的奉獻是在魂裡, 還是在靈裡呢?許多的信徒,不知道十字架應當作工多深,這樣的作工, 追根究底的說明白, 就是要把自己根深蒂固的習氣, 徹底的, 完全的改造。
這樣的改變深劇, 甚至要連信徒自己生活的能力,都當拒絕。在去習氣的過程裡, 逐漸聖潔和清淨信徒的靈魂。 這樣的質地, 才有可能和神的靈合而為一。許多的信徒,不明白聖靈住在信徒裏面的確實,也不知道祂的權柄應當有多大。 其實這個被聖靈接管的程度, 就像是祭壇上貢物一樣, 肉體被完全的切開, 骨頭和組織被一片一片的暴露, 沒有任何的保留。
可以說是全人的思想、願意、感覺,都當受祂的轄制,以致沒有絲毫自恃的心。因為除非如此,聖靈就不能完全接管這個生命, 佔據這個生命,作祂所要作的工。 然而這個完全獻祭的過程並不是容易的。一個熱切追求神的信徒,所受最大的試探,就是要在神的工作中,使用自己的能力,而不謙卑等候倚賴聖靈,讓祂運行以立志行事。主耶穌十字架的呼召,就是叫我們應當恨惡我們的生命,應當尋找機會失去,並非要保存。
主的意思,就是自己必定應當犧牲,完全獻上以讓聖靈作工。魂生命所有的意見、工作、以及思想的能力,都必須願意交於死地,好叫我們在聖靈的生命和引導中,重新得著祂的真生命。很少人知道合靈過程的最後到達, 乃是在於自己生命的被接管。 然而那樣的把我們的魂及肉體交出去, 就是主所說到,我們恨惡或是愛慕我們魂生命的問題。這裡點到了個非常重要的關鍵點,魂是自愛的, 因為那是我們累世的習氣和習慣, 我們是非常不願意變化和改變自己的。
換句話說, 我們累世累劫都在這樣的輪迴中, 不但自己不自知, 也無法自拔。 這裡說到個重點,我們若非從心裏真是恨惡我們天然的生命,願意把它交出, 放在祭壇上當獻祭,我們就不能有真實在聖靈裏的生活。如果信徒尚不明白這個,他就不會懼怕他的自己。 在他自以為的愛主裡,用他自己的智慧,和神在一起。 那樣在習氣裡的靈, 是無法和神的靈契合。
信徒只有絕對的倚賴聖靈,等候仰望聖靈, 而這樣的倚賴, 等候及仰望之深的程度, 是那種可以棄絕和交出自己的習氣, 甚至放在祭壇上當獻貢。這些乃是屬靈生命的首要條件。 然而在信徒生命裏面, 這個把這魂和靈交出的過程, 並不是容易的, 在聖經裡用屬靈的爭戰來形容。 這個鬥爭沒有開始, 也沒有結束, 沒有刀光血彩, 沒有槍林彈雨, 但都是祕密進行,無刻或停的。
這場爭戰是極度慘烈,而且沒有任何妥協的空間。魂為著己的權利,就要為要以自己的習氣為首,而單獨行動。靈為著神的權利,就要得著一切,而為全權的主。在這一種的光景中,或是在爭戰的初期,靈尚未得勝,魂乃是諸事的首領。信徒如果就要這樣讓自己作主,而盼望聖靈作他的幫助,祝福他的工作,就難免於失喪屬靈的果子。甚至我們可以說, 聖徒會誤認自己的習氣就是聖靈, 在習氣裡作的事, 以為那就是靈裡作的事。
如果我們不拒絕我們的己,不失喪我們的魂生命,而隨從牠的主張、意見、和建議,不時刻否認牠的權利,將牠無條件、無留戀、無餘剩的安放在灰塵裏面,我們就不能盼望有屬靈的生活和工作,叫神悅納。初信之時,如果信徒魂生命的能力、急切、活潑、奔跑等等,不是一一願意交與十字架,契入那個神願意和期待輿我們合一的靈。
那個潛藏在我們意識田裡的習氣,就要乘機而動, 甚至踢走聖靈, 重新接管我們的生命。許多剛信主的聖徒, 在初信之時會天人交戰, 甚至會有許多的失敗。 這其中的道理,都是沒有將魂這一部分對付清楚,卻盼望多得聖靈,多得能力來征服, 我們的業力及習氣, 在潛意識裡所引導出來的影響。如果魂生命不是在死裏失喪了,就是這樣的讓牠與靈攙雜,信徒還要繼續跌倒,像他從前一樣。
如果我們的生命,不是完全表顯神聖靈的能力,就不久人的智慧和意見,要叫我們有更多的失敗。
法界無上正等正覺智慧 |
無一法可修 |
無一法可得 |
無一法可言 |
法界之音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霧亦如電 應做如是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