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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經句解第六十三講 有過物者必濟受以既濟
李秉信
1.水火既濟,序卦傳云「有過物者必濟,故受之以既濟」,換言之,萬物皆回歸到中道,一切皆和諧圓滿,故卦云「既濟,亨小」,連芝麻小事都能圓滿,連小也亨,何況其大者乎!濟者,齊也、整也、備也、無缺也、圓滿也、美善也、恰好也、剛好也....。
2.卦象陰陽各爻各正其位,且陰陽平衡,彖云「剛柔正,而位當也」,故言「既濟」。
3.既濟,既者,已然也;濟者,已渡水也;既濟事既成也,是最平衡的狀態,故必貞守這得來不易的「既成」;然若失去平衡,則禍起蕭牆,亂象又起,故卦云「利貞,初吉終亂」,彖云「終止(放棄或失去平衡)則亂」,以為警戒。
3.六二以柔處下卦居中位,是既濟之秘訣,也是道之精華,換言之,唯「柔中」之道方能貞固「既濟」之成事,故彖云「初吉,柔得中也」。
4.彖云「終止則亂,其道窮也」,是新的矛盾再起,怠惰苟安之性也生,六四處上互「附離」中,陰柔任性,附麗於上下兩陽,失既濟中道之性。
5.象曰「水在火上,既濟」,水在火上,水火相濟炊爨之象,飲食已成;然火太炎,水則涸,物成焦,故象云「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」,君子以既濟居安而思安。
6.坎上離下,水火既濟。小有所過,恭以濟傲,哀以濟易,儉以濟奢,各得其中,則無不濟矣。故繼之以“既濟”。水性向下,火性向上,水火既交,各得其用,故曰既濟。
7.本卦以九五為卦主。本卦之六爻,無不當位,而又陰陽各爻上下相應合,故曰既濟。勿得勿失,利不忘患,安不忘危。水在火上,水熟易飲,若不居安思危,在思亂,火過盛則水竭。水過溢,則火滅。
8.是故既濟之時更宜謹慎。若不防閑,則反功效為敗滅。盛極必衰,守成難,創業功敗垂成,不可因成功、既濟、樂而忘憂,喜而忘患,是故卦辭。
9.“既濟,亨小,利貞,初吉,終亂。” 既濟原意諸事皆既,但祇有亨通,且須貞誠信守之,雖初吉,終危亂,不可不慎也。
10.“象曰:既濟,亨,小者亨也。利貞,剛柔正,而位當也。初吉,柔得中也。終止則亂,其道無窮也。”本卦辭謂,既濟小亨,小者皆亨,大者則?貞正方有利。
11.在六十四卦中,唯本卦剛柔皆當其位,而六二爻與九五爻皆當位又當中,故初始即吉。若自以為諸事皆濟,便可以終止,不必憂慮。
12.慎行。結果水决則火滅,火炎則水枯,或任意自滿,不加保任,終致於危亂。甚至火竭水亦渴,則事成之既濟,反成窮盡。
13.“象曰”:水下火上,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大象謂既濟?可以不必憂慮水在火上猶如烹煮食物,有飲食,生命即可延續,再無可憂患之事,但君子則深思而加以豫防。
(本文作者現為加州執照中醫師,加州五系中醫藥大學中醫及針灸研究所博士生,洛杉磯道家學術基金會易經講師)
1.水火既濟,序卦傳云「有過物者必濟,故受之以既濟」,換言之,萬物皆回歸到中道,一切皆和諧圓滿,故卦云「既濟,亨小」,連芝麻小事都能圓滿,連小也亨,何況其大者乎!濟者,齊也、整也、備也、無缺也、圓滿也、美善也、恰好也、剛好也....。
2.卦象陰陽各爻各正其位,且陰陽平衡,彖云「剛柔正,而位當也」,故言「既濟」。
3.既濟,既者,已然也;濟者,已渡水也;既濟事既成也,是最平衡的狀態,故必貞守這得來不易的「既成」;然若失去平衡,則禍起蕭牆,亂象又起,故卦云「利貞,初吉終亂」,彖云「終止(放棄或失去平衡)則亂」,以為警戒。
3.六二以柔處下卦居中位,是既濟之秘訣,也是道之精華,換言之,唯「柔中」之道方能貞固「既濟」之成事,故彖云「初吉,柔得中也」。
4.彖云「終止則亂,其道窮也」,是新的矛盾再起,怠惰苟安之性也生,六四處上互「附離」中,陰柔任性,附麗於上下兩陽,失既濟中道之性。
5.象曰「水在火上,既濟」,水在火上,水火相濟炊爨之象,飲食已成;然火太炎,水則涸,物成焦,故象云「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」,君子以既濟居安而思安。
6.坎上離下,水火既濟。小有所過,恭以濟傲,哀以濟易,儉以濟奢,各得其中,則無不濟矣。故繼之以“既濟”。水性向下,火性向上,水火既交,各得其用,故曰既濟。
7.本卦以九五為卦主。本卦之六爻,無不當位,而又陰陽各爻上下相應合,故曰既濟。勿得勿失,利不忘患,安不忘危。水在火上,水熟易飲,若不居安思危,在思亂,火過盛則水竭。水過溢,則火滅。
8.是故既濟之時更宜謹慎。若不防閑,則反功效為敗滅。盛極必衰,守成難,創業功敗垂成,不可因成功、既濟、樂而忘憂,喜而忘患,是故卦辭。
9.“既濟,亨小,利貞,初吉,終亂。” 既濟原意諸事皆既,但祇有亨通,且須貞誠信守之,雖初吉,終危亂,不可不慎也。
10.“象曰:既濟,亨,小者亨也。利貞,剛柔正,而位當也。初吉,柔得中也。終止則亂,其道無窮也。”本卦辭謂,既濟小亨,小者皆亨,大者則?貞正方有利。
11.在六十四卦中,唯本卦剛柔皆當其位,而六二爻與九五爻皆當位又當中,故初始即吉。若自以為諸事皆濟,便可以終止,不必憂慮。
12.慎行。結果水决則火滅,火炎則水枯,或任意自滿,不加保任,終致於危亂。甚至火竭水亦渴,則事成之既濟,反成窮盡。
13.“象曰”:水下火上,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大象謂既濟?可以不必憂慮水在火上猶如烹煮食物,有飲食,生命即可延續,再無可憂患之事,但君子則深思而加以豫防。
(本文作者現為加州執照中醫師,加州五系中醫藥大學中醫及針灸研究所博士生,洛杉磯道家學術基金會易經講師)
法界無上正等正覺智慧 |
無一法可修 |
無一法可得 |
無一法可言 |
法界之音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霧亦如電 應做如是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