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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道中醫基礎理論系列之三十二 虛邪風與身形兩虛客形
李秉信
對於每一個人而言,身體的機能都處在一種平衡狀態下,不管是健康還是亞健康,都還能夠差強人意的維持著。當平衡被破壞的時候,就啟動了發病的契機。對於經典中醫學而言,發病原理是一個牽涉系統平衡高度的思考方式。
疾病與健康是相對而言。人體臟腑、經絡的生理活動正常,氣血陰陽協調平衡,即所謂“陰平陽秘”。當人體在某種致病因素的作用下,臟腑、經絡等生理活動異常,氣血陰陽平衡協調關係受到破壞,導致“陰陽失調”,出現了各種臨床症狀,便發生了疾病。
中醫學認為,疾病的發生和變化,雖然錯綜複雜,但總其大要,不外關係到人體本身的正氣和邪氣兩個方面。簡單的來說,邪正之間的平衡,與發病的時機息息相關。正氣,是指人體的機能活動(包括臟腑、經絡、氣血等功能)和抗病、康復能力,簡稱為“正”。
所謂邪氣,則泛指各種致病因素,簡稱為“邪”。疾病的發生和變化,即是在一定條件下邪正鬥爭的反映。正氣不足是疾病發生的內在根據 中醫發病很重視人體的正氣,認為內臟功能正常,正氣旺盛,氣血充盈,衛外固密,病邪難於侵入,疾病無從發生。 《素問•遺篇•刺法論》說:“正氣存內,邪不可干。
”只有在人體正氣相對虛弱,衛外不固,抗邪無力的情況下,邪氣方能乘虛而入,使人體陰陽失調,臟腑經絡功能紊亂,才能發生疾病。 《素問•評熱病論》說:“邪之所湊,其氣必虛。”《靈樞•百病始生》也說:“風雨寒熱,不得虛,邪不能獨傷人。
卒然逢疾風暴雨而不病者,蓋無虛,故邪不能獨傷人。此必因虛邪之風,與其身形,兩虛相得,乃客其形。”所以說,正氣不足是疾病發生的內在根據。邪氣是發病的重要條件 中醫學重視正氣,強調正氣在發病中的主導地位,並不排除邪氣對疾病發生的重要作用。
邪氣是發病的條件,在一定的條件下,甚至可能起主導作用。如高溫、高壓電流、化學毒劑、槍彈傷、凍傷、毒蛇咬傷等,即使正氣強盛,也難免被傷害。又如疫癘之邪,《素問•遺篇•刺法論》指出:“五疫之至,皆相染易,無問大小,病狀相似” 。
這說明多種傳染病的發生,對人體有較大的危害,所以《內經》又提出要“避其毒氣”,以防止傳染病的發生和播散。正邪鬥爭的勝負,決定發病與不發病 正邪鬥爭,是指正氣與病邪的鬥爭。這種鬥爭不僅關係著疾病的發生,而且影響疾病的發展及轉歸。
正能勝邪則不發病 邪氣侵襲人體時,正氣即起來抗邪,若正氣強盛,抗邪有力,則病邪難於侵入,或侵入後即被正氣及時消除,不產生病理反映,即不發病。如自然界中經常存在著各種各樣的致病因素,但並不是所有接觸的人都會發病,此即是正能勝邪的結果。
邪勝正負則發病 在正邪鬥爭過程中,若邪氣偏勝,正氣相對不足,邪勝正負,從而使臟腑陰陽、氣血失調,氣機逆亂,便可導致疾病的發生。發病以後,由於正氣強弱的差異、病邪性質的不同和感邪的輕重,以及所在部位的淺深,從而產生不同的病證。
疾病與正氣強弱的關係:正氣強,邪正鬥爭劇烈,多表現為實證;正氣虛弱,抗邪無力,多表現為虛證,或虛實錯雜證。疾病與感邪性質的關係:邪氣是導致疾病發生的重要條件,疾病的輕重,除體質因素外,決定於感邪的輕重,一般來說,邪輕則病輕,邪重則病重。
疾病與病邪所中部位的關係:病邪侵犯人體,有在筋骨經脈者,有在臟腑者,病位不同,病證各異。 《靈樞•刺節真邪》說:“虛邪之中人也,灑淅動形,起毫毛而發腠理。其入深,內搏於骨,則為骨痺。搏於筋,則為筋攣。搏於脈中,則為血閉不通,則為癰。
搏於肉,與衛氣相搏,陽勝者則為熱,陰勝者則為寒。寒則真氣去,去則虛,虛則寒。搏於皮膚之間,其氣上發,腠理開,毫毛搖,氣往來行,則為癢。留而不去,則痺。衛氣不行,則為不仁。”《靈樞•五邪》又說:“邪在肺,則病皮膚痛,寒熱,上氣喘,汗出,咳動肩背。
”“邪在肝,則兩脅中痛,寒中,惡血在內,行善掣節,時腳腫。”“邪在脾胃,則病肌肉痛。陽氣有餘,陰氣不足,則熱中善飢;陽氣不足,陰氣有餘,則寒中腸鳴腹痛。”“邪在腎,則病骨痛陰痺。陰痺者,按之而不得,腹脹,腰痛,大便難,肩背頸項痛,時眩。
”“邪在心,則病心痛,喜悲,時眩僕。”說明病所中部位不同,疾病的症候表現亦不一樣。
(本文作者現為加州執照中醫師,加州五系中醫藥大學中醫及針灸研究所博士生,洛杉磯道家學術基金會易經講師)
對於每一個人而言,身體的機能都處在一種平衡狀態下,不管是健康還是亞健康,都還能夠差強人意的維持著。當平衡被破壞的時候,就啟動了發病的契機。對於經典中醫學而言,發病原理是一個牽涉系統平衡高度的思考方式。
疾病與健康是相對而言。人體臟腑、經絡的生理活動正常,氣血陰陽協調平衡,即所謂“陰平陽秘”。當人體在某種致病因素的作用下,臟腑、經絡等生理活動異常,氣血陰陽平衡協調關係受到破壞,導致“陰陽失調”,出現了各種臨床症狀,便發生了疾病。
中醫學認為,疾病的發生和變化,雖然錯綜複雜,但總其大要,不外關係到人體本身的正氣和邪氣兩個方面。簡單的來說,邪正之間的平衡,與發病的時機息息相關。正氣,是指人體的機能活動(包括臟腑、經絡、氣血等功能)和抗病、康復能力,簡稱為“正”。
所謂邪氣,則泛指各種致病因素,簡稱為“邪”。疾病的發生和變化,即是在一定條件下邪正鬥爭的反映。正氣不足是疾病發生的內在根據 中醫發病很重視人體的正氣,認為內臟功能正常,正氣旺盛,氣血充盈,衛外固密,病邪難於侵入,疾病無從發生。 《素問•遺篇•刺法論》說:“正氣存內,邪不可干。
”只有在人體正氣相對虛弱,衛外不固,抗邪無力的情況下,邪氣方能乘虛而入,使人體陰陽失調,臟腑經絡功能紊亂,才能發生疾病。 《素問•評熱病論》說:“邪之所湊,其氣必虛。”《靈樞•百病始生》也說:“風雨寒熱,不得虛,邪不能獨傷人。
卒然逢疾風暴雨而不病者,蓋無虛,故邪不能獨傷人。此必因虛邪之風,與其身形,兩虛相得,乃客其形。”所以說,正氣不足是疾病發生的內在根據。邪氣是發病的重要條件 中醫學重視正氣,強調正氣在發病中的主導地位,並不排除邪氣對疾病發生的重要作用。
邪氣是發病的條件,在一定的條件下,甚至可能起主導作用。如高溫、高壓電流、化學毒劑、槍彈傷、凍傷、毒蛇咬傷等,即使正氣強盛,也難免被傷害。又如疫癘之邪,《素問•遺篇•刺法論》指出:“五疫之至,皆相染易,無問大小,病狀相似” 。
這說明多種傳染病的發生,對人體有較大的危害,所以《內經》又提出要“避其毒氣”,以防止傳染病的發生和播散。正邪鬥爭的勝負,決定發病與不發病 正邪鬥爭,是指正氣與病邪的鬥爭。這種鬥爭不僅關係著疾病的發生,而且影響疾病的發展及轉歸。
正能勝邪則不發病 邪氣侵襲人體時,正氣即起來抗邪,若正氣強盛,抗邪有力,則病邪難於侵入,或侵入後即被正氣及時消除,不產生病理反映,即不發病。如自然界中經常存在著各種各樣的致病因素,但並不是所有接觸的人都會發病,此即是正能勝邪的結果。
邪勝正負則發病 在正邪鬥爭過程中,若邪氣偏勝,正氣相對不足,邪勝正負,從而使臟腑陰陽、氣血失調,氣機逆亂,便可導致疾病的發生。發病以後,由於正氣強弱的差異、病邪性質的不同和感邪的輕重,以及所在部位的淺深,從而產生不同的病證。
疾病與正氣強弱的關係:正氣強,邪正鬥爭劇烈,多表現為實證;正氣虛弱,抗邪無力,多表現為虛證,或虛實錯雜證。疾病與感邪性質的關係:邪氣是導致疾病發生的重要條件,疾病的輕重,除體質因素外,決定於感邪的輕重,一般來說,邪輕則病輕,邪重則病重。
疾病與病邪所中部位的關係:病邪侵犯人體,有在筋骨經脈者,有在臟腑者,病位不同,病證各異。 《靈樞•刺節真邪》說:“虛邪之中人也,灑淅動形,起毫毛而發腠理。其入深,內搏於骨,則為骨痺。搏於筋,則為筋攣。搏於脈中,則為血閉不通,則為癰。
搏於肉,與衛氣相搏,陽勝者則為熱,陰勝者則為寒。寒則真氣去,去則虛,虛則寒。搏於皮膚之間,其氣上發,腠理開,毫毛搖,氣往來行,則為癢。留而不去,則痺。衛氣不行,則為不仁。”《靈樞•五邪》又說:“邪在肺,則病皮膚痛,寒熱,上氣喘,汗出,咳動肩背。
”“邪在肝,則兩脅中痛,寒中,惡血在內,行善掣節,時腳腫。”“邪在脾胃,則病肌肉痛。陽氣有餘,陰氣不足,則熱中善飢;陽氣不足,陰氣有餘,則寒中腸鳴腹痛。”“邪在腎,則病骨痛陰痺。陰痺者,按之而不得,腹脹,腰痛,大便難,肩背頸項痛,時眩。
”“邪在心,則病心痛,喜悲,時眩僕。”說明病所中部位不同,疾病的症候表現亦不一樣。
(本文作者現為加州執照中醫師,加州五系中醫藥大學中醫及針灸研究所博士生,洛杉磯道家學術基金會易經講師)
法界無上正等正覺智慧 |
無一法可修 |
無一法可得 |
無一法可言 |
法界之音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霧亦如電 應做如是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