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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經講義第六十一講 水火既濟卦
圓覺老人
本文﹕ 既濟 水火既濟 坎上離下 既濟:亨,小利貞,初吉終亂。 彖曰:既濟,亨,小者亨也。利貞,剛柔正而位當也。初吉,柔得中也。終止則亂,其 道窮也。 象曰:水在火上,既濟;君子以思患而預防之。 初九:曳其輪,濡其尾,無咎。象曰: 曳其輪,義無咎也。 六二:婦喪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。象曰:七日得,以中道也。 九三: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象曰:三年克之,憊也。 六四:(糸需)有衣袽,終日戒。象曰:終日戒,有所疑也。 九五: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禴祭,實受其福。象曰: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時也; 實受其福,吉大來也。 上六:濡其首,厲。象曰:濡其首厲,何可久也。
卦序裡第六十三卦 既濟卦,坎上離下,水火既濟。小有所過,恭以濟傲,哀以濟易,儉以濟奢,各得其中,則無不濟矣。故繼之以“既濟”。水性向下,火性向上,水火既交,各得其用,故曰既濟。本卦以九五為卦主。
本卦之六爻,無不當位,而又陰陽各爻上下相應合,故曰既濟。勿得勿失,利不忘患,安不忘危。水在火上,水熟易飲,若不居安思危,在?思亂,火過盛則水竭。水過溢,則火滅。是故既濟之時更宜謹慎。若不防閑,則反功效為敗滅。盛極必衰,守成難,創業功敗垂成,不可因成功、既濟、樂而忘憂,喜而忘患,是故卦辭。
“既濟,亨小,利貞,初吉,終亂。” 既濟原意諸事皆既,但祇有亨通,且須貞誠信守之,雖初吉,終危亂,不可不慎也。
“象曰:既濟,亨,小者亨也。利貞,剛柔正,而位當也。初吉,柔得中也。終止則亂,其道無窮也。”本卦辭謂,既濟小亨,小者皆亨,大者則?貞正方有利。在六十四卦中,唯本卦剛柔皆當其位,而六二爻與九五爻皆當位又當中,故初始即吉。若自以為諸事皆濟,便可以終止,不必憂慮。慎行。
結果水决則火滅,火炎則水枯,或任意自滿,不加保任,終致於危亂。甚至火竭水亦渴,則事成之既濟,反成窮盡。
“象曰”:水下火上,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大象謂既濟?
可以不必憂慮水在火上猶如烹煮食物,有飲食,生命即可延續,再無可憂患之事,但君子則深思而加以豫防。
“初九,曳其輪,濡其尾,無咎。”本卦六爻皆曉諭世人,雖事成、功就,仍宜居安思危,防患於未然。車欲前行,曳之不急進。動物欲渡河,尾在下,先濕其尾,以預防於先,則無咎。故本爻小象謂:“曳其輪,義無咎也。”所以曳其輪,使其不在成功既濟之時,志得意滿,急速前進,則可無災禍發生。
“六二,婦喪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。”本爻當位又當中,本當被重用,而未如其所期,有如婦女喪失其頭飾,不能顯其華美。六二爻與九五爻,上下相應合,乃為小人所嫉,故竊其頭飾,以掩蔽其才華。六二爻柔順,當位,又得中正之道,靜而勿逐,意謂不與之爭尋,七日之後,復得之。如介之推則未免過於固執,不足法也。(焚綿山。足下。)
“九三: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”殷商之高宗,舉兵討伐鄰近之鬼方,三年之久,始攻克之。國力疲憊,百廢待舉,切不可任用小人。
“象曰:三年克之,憊也。”本爻,小象謂三年用兵,困憊已極,故窮兵黷武,乃賊國誤民之事,須思後患,加以預防。
“六四,繻有衣袽,終日戒。”“象曰:終日戒,有所疑也。”本爻謂攻克,表面光鮮華美,(繻)而內則是敗絮,故終日戒懼。本爻小象謂:四爻,居三爻之後,雖表面勝利,而內則虧損,故疑懼終日,警戒不安。
“九五,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爚祭,實受其福。”東鄰因戰勝而殺牛,以盛大祭祀,反不如西鄰儉樸薄祭,蒙受?。
“象曰: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時也,實受其福,吉大來也。”本爻小象謂:東鄰殺牛,盛大祭祀,不如西鄰之適時而祭,真實蒙受神之福佑,因而吉慶大來降庇之。
“上六,濡其首厲。”初九原為陽健,反而濡其尾,謹慎行為,本爻居既濟之首,因事成而盲目衝動,竟使頸部濡濕,而致?何致?
“象曰濡其首,厲何可久也。”事雖既濟而盲動,頭部亦因渡河而濡濕,危厲在前。既濟雖初吉,何能長久,故終致危亂。竟功敗垂成,因不知處事之準則,以致克始不全終。
(本文作者現為加州執照中醫師,加州五系中醫藥大學中醫及針灸研究所博士生,洛杉磯道家學術基金會易經講師)
本文﹕ 既濟 水火既濟 坎上離下 既濟:亨,小利貞,初吉終亂。 彖曰:既濟,亨,小者亨也。利貞,剛柔正而位當也。初吉,柔得中也。終止則亂,其 道窮也。 象曰:水在火上,既濟;君子以思患而預防之。 初九:曳其輪,濡其尾,無咎。象曰: 曳其輪,義無咎也。 六二:婦喪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。象曰:七日得,以中道也。 九三: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象曰:三年克之,憊也。 六四:(糸需)有衣袽,終日戒。象曰:終日戒,有所疑也。 九五: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禴祭,實受其福。象曰: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時也; 實受其福,吉大來也。 上六:濡其首,厲。象曰:濡其首厲,何可久也。
卦序裡第六十三卦 既濟卦,坎上離下,水火既濟。小有所過,恭以濟傲,哀以濟易,儉以濟奢,各得其中,則無不濟矣。故繼之以“既濟”。水性向下,火性向上,水火既交,各得其用,故曰既濟。本卦以九五為卦主。
本卦之六爻,無不當位,而又陰陽各爻上下相應合,故曰既濟。勿得勿失,利不忘患,安不忘危。水在火上,水熟易飲,若不居安思危,在?思亂,火過盛則水竭。水過溢,則火滅。是故既濟之時更宜謹慎。若不防閑,則反功效為敗滅。盛極必衰,守成難,創業功敗垂成,不可因成功、既濟、樂而忘憂,喜而忘患,是故卦辭。
“既濟,亨小,利貞,初吉,終亂。” 既濟原意諸事皆既,但祇有亨通,且須貞誠信守之,雖初吉,終危亂,不可不慎也。
“象曰:既濟,亨,小者亨也。利貞,剛柔正,而位當也。初吉,柔得中也。終止則亂,其道無窮也。”本卦辭謂,既濟小亨,小者皆亨,大者則?貞正方有利。在六十四卦中,唯本卦剛柔皆當其位,而六二爻與九五爻皆當位又當中,故初始即吉。若自以為諸事皆濟,便可以終止,不必憂慮。慎行。
結果水决則火滅,火炎則水枯,或任意自滿,不加保任,終致於危亂。甚至火竭水亦渴,則事成之既濟,反成窮盡。
“象曰”:水下火上,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大象謂既濟?
可以不必憂慮水在火上猶如烹煮食物,有飲食,生命即可延續,再無可憂患之事,但君子則深思而加以豫防。
“初九,曳其輪,濡其尾,無咎。”本卦六爻皆曉諭世人,雖事成、功就,仍宜居安思危,防患於未然。車欲前行,曳之不急進。動物欲渡河,尾在下,先濕其尾,以預防於先,則無咎。故本爻小象謂:“曳其輪,義無咎也。”所以曳其輪,使其不在成功既濟之時,志得意滿,急速前進,則可無災禍發生。
“六二,婦喪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。”本爻當位又當中,本當被重用,而未如其所期,有如婦女喪失其頭飾,不能顯其華美。六二爻與九五爻,上下相應合,乃為小人所嫉,故竊其頭飾,以掩蔽其才華。六二爻柔順,當位,又得中正之道,靜而勿逐,意謂不與之爭尋,七日之後,復得之。如介之推則未免過於固執,不足法也。(焚綿山。足下。)
“九三: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”殷商之高宗,舉兵討伐鄰近之鬼方,三年之久,始攻克之。國力疲憊,百廢待舉,切不可任用小人。
“象曰:三年克之,憊也。”本爻,小象謂三年用兵,困憊已極,故窮兵黷武,乃賊國誤民之事,須思後患,加以預防。
“六四,繻有衣袽,終日戒。”“象曰:終日戒,有所疑也。”本爻謂攻克,表面光鮮華美,(繻)而內則是敗絮,故終日戒懼。本爻小象謂:四爻,居三爻之後,雖表面勝利,而內則虧損,故疑懼終日,警戒不安。
“九五,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爚祭,實受其福。”東鄰因戰勝而殺牛,以盛大祭祀,反不如西鄰儉樸薄祭,蒙受?。
“象曰: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時也,實受其福,吉大來也。”本爻小象謂:東鄰殺牛,盛大祭祀,不如西鄰之適時而祭,真實蒙受神之福佑,因而吉慶大來降庇之。
“上六,濡其首厲。”初九原為陽健,反而濡其尾,謹慎行為,本爻居既濟之首,因事成而盲目衝動,竟使頸部濡濕,而致?何致?
“象曰濡其首,厲何可久也。”事雖既濟而盲動,頭部亦因渡河而濡濕,危厲在前。既濟雖初吉,何能長久,故終致危亂。竟功敗垂成,因不知處事之準則,以致克始不全終。
(本文作者現為加州執照中醫師,加州五系中醫藥大學中醫及針灸研究所博士生,洛杉磯道家學術基金會易經講師)
法界無上正等正覺智慧 |
無一法可修 |
無一法可得 |
無一法可言 |
法界之音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霧亦如電 應做如是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