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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道醫法先天業力病系列之四十 精神魂魄散不相得曰惑
李秉信
魂魄的討論,在中醫基礎的架構中,是層次很高的形而上學。從內經說法來推敲,魂、魄是推理所得,屬於神的兩種能力。其不藉形體得以發揮功能,如情緒、思想者叫做魂。即所謂「隨神往來者,謂之魂」(靈八2)。至於需要藉身體以發生其作用,如各種生理機能的,叫做魄。故曰:「並精出入者,謂之魄」(靈八2)。
內經的作者以為魂藏舍於肝,魄居住於肺。故言:「肺者,氣之本,魄之處也。……肝者,罷極之本,魂之居也」(素九40)。「肺藏魄,肝藏魂」(素二三68)。「肝藏血,血舍魂。……肺藏氣,氣舍魄」(靈八10)。此「肝、肺」所指也應以「藏象系統」視之,更細緻的來講,都包括在情志疾病的系統中。
而「氣」字,正是指身體生理的現象。魂魄的病機:固然「肝怒,哀動中則傷魂,魂傷則狂忘不精,不精則不正當人。……肺喜樂無極則傷魄,魄傷則狂,狂則意不存人」(靈八6)。但更重要的,魂魄必須協合才能發揮正常的意志活動。否則再不正常的運作下,許多內科的情志病都會產生,像是骨牌效應一樣,由外而內,病痛叢生。
故曰:「淫泆藏則精失,魂魄飛揚,志氣恍亂,智慮去身」(靈八1)。「魂魄飛揚,使人臥不得安而喜夢」(靈四三1)。「神勞則魂魄散,志意亂。……精神魂魄散,不相得,故曰惑」(靈八十5)。「八十歲,肺氣衰,魄離,故言善誤」(靈五四5)。可見,魄除了主宰各種生理的功能外,還能協同魂,進行正常的志意活動。
至於魂魄的道生,要能「志意和」(靈四七1),「深居靜處……閉戶塞牖」(靈九29),才能使「魂魄不散」。志意。人的組成大分為兩部份,則是身體和精神(Body and Mind)。身體是解剖學和生理學研究的對象。而精神則為心理學研究的對象。內經亦分人為「形」與「志」兩部份(靈七八27)此之志,即為一切心理活動的簡稱,是神藉著魂在心理活動中的表現。
今日心理學乃是研究情緒和思想的科學,後者更包括:意識、感覺、觀念和記憶。(據Stenman’s Medical Dictionary p1322)。內經也把心理活動的「志」,分為「志意」兩部份。後者之「志」。即指情緒而言,包含「怒、喜、思、憂、恐」五種主要的情緒,並稱之為五志。意者,係指思想的歷程:包含「心、意、志、思、慮、智」六個階段,和用以發動行為的「決斷」能力。
此思想歷程中的「志」,係指記憶而言。我們可以把這樣的味道,加以延伸。內經的作者,認為「志意者,所以御精神,收魂魄、和喜樂者也。志意和,則精神專直、魂魄不散,悔怒不起,五藏不受邪矣」(靈四七1)。舉凡個人內外身心活動莫不受此志意所節制和調和。以下乃按思想(意)和情緒(志)兩部份,在內經的內容加以討論:
一、意:思想,內經稱之為「意」。其歷程為:
1.心:「所以任物者,謂之心」(靈八2)。「物」指的是能使人有所意識到的刺激。這些刺激,包括需經由感官才能接受的刺激,如溫度、色彩、聲音、味道、腥臭及重力等,以及這些刺激經過有秩序的組合所代表的含意。因此,「任物」者即今所謂的知覺(Perception)。「知覺者,是一種基本的心理活動,人類藉此以審度其環境與本身所發生的事件及其意義」。
知覺,包含感覺(Sensation)的機能及能意識體會到由感覺的對象所攜帶的訊息。
2.意:「心有所憶,謂之意」(靈八2)。外在刺激的存在常是短暫的。然而人之所以能夠在意識中,一再地使它重現(回憶)以致於把保存起來,乃是利用內在概念符號形成的效果。這種內在概念符號形成的能力與過程就是「意」。
所謂概念符號,其對象包括所有具體的知覺刺激和抽象訊息的各種概念。這些內在的符號就是人用以思想以及語言應用的基本單位。因此說「能使用抽象符號是思想的第一種標準」。內經的作者把「意」的功能歸屬於脾。而說「脾藏意」(素二三10)。
3.志:「意之所存,謂之志」(靈八2)。概念符號的保存就是「志」,即今所謂的記憶。記憶係指當前的反應裡,發現有先前學習到的反應的記號,就是把學習到的反應保存下來的意思。「經驗的保存,有賴復原(Reintegration)、回憶(Recall)、再認(Recognition)、與再學習四種步驟來表示」。
實則「志」的能力乃建立於「意」的健全基礎上。只有內在符號形成的能力完整時,其復原、回憶、再認與再學習等步驟才得以進行。內經的作者把此「志」的功能歸屬於腎,故曰「腎藏志」(素二三71)。
4.思:「因志存變,謂之思」(靈八2),所謂「存變」就是把概念符號整合組織的意思。此過程即為「思」,為今所謂思想的能力之一。「思想是抽象符號的整合作用(Process of abstractive integration)。
一個人只要能夠使用過去經驗的抽象符號,而不需要經過試行與錯誤(Trial and error)的行為,就能把學習的歷程捷徑化。此即發生了思想的活動。這也就是思想的第二種標準」。所以「思」就是較「意」與「志」更進一階的志意的作用。
5.慮:「因思而遠慕,謂之慮」(靈八2)。以非現實的內容作為「思」的對象即為「遠慕」。「遠慕者」,實指思想中的創造力。所謂創造,是指應用過去經驗的概念,經過「思」的作用,在原有概念的體系中產生嶄新的概念。以上「思」和「慮」的功能,在內經中歸屬肝,所以說:「肝者,將軍之官,謀慮出焉。」(素八5)。
(本文作者現為加州執照中醫師,加州五系中醫藥大學中醫及針灸研究所博士生,洛杉磯道家學術基金會易經講師)
魂魄的討論,在中醫基礎的架構中,是層次很高的形而上學。從內經說法來推敲,魂、魄是推理所得,屬於神的兩種能力。其不藉形體得以發揮功能,如情緒、思想者叫做魂。即所謂「隨神往來者,謂之魂」(靈八2)。至於需要藉身體以發生其作用,如各種生理機能的,叫做魄。故曰:「並精出入者,謂之魄」(靈八2)。
內經的作者以為魂藏舍於肝,魄居住於肺。故言:「肺者,氣之本,魄之處也。……肝者,罷極之本,魂之居也」(素九40)。「肺藏魄,肝藏魂」(素二三68)。「肝藏血,血舍魂。……肺藏氣,氣舍魄」(靈八10)。此「肝、肺」所指也應以「藏象系統」視之,更細緻的來講,都包括在情志疾病的系統中。
而「氣」字,正是指身體生理的現象。魂魄的病機:固然「肝怒,哀動中則傷魂,魂傷則狂忘不精,不精則不正當人。……肺喜樂無極則傷魄,魄傷則狂,狂則意不存人」(靈八6)。但更重要的,魂魄必須協合才能發揮正常的意志活動。否則再不正常的運作下,許多內科的情志病都會產生,像是骨牌效應一樣,由外而內,病痛叢生。
故曰:「淫泆藏則精失,魂魄飛揚,志氣恍亂,智慮去身」(靈八1)。「魂魄飛揚,使人臥不得安而喜夢」(靈四三1)。「神勞則魂魄散,志意亂。……精神魂魄散,不相得,故曰惑」(靈八十5)。「八十歲,肺氣衰,魄離,故言善誤」(靈五四5)。可見,魄除了主宰各種生理的功能外,還能協同魂,進行正常的志意活動。
至於魂魄的道生,要能「志意和」(靈四七1),「深居靜處……閉戶塞牖」(靈九29),才能使「魂魄不散」。志意。人的組成大分為兩部份,則是身體和精神(Body and Mind)。身體是解剖學和生理學研究的對象。而精神則為心理學研究的對象。內經亦分人為「形」與「志」兩部份(靈七八27)此之志,即為一切心理活動的簡稱,是神藉著魂在心理活動中的表現。
今日心理學乃是研究情緒和思想的科學,後者更包括:意識、感覺、觀念和記憶。(據Stenman’s Medical Dictionary p1322)。內經也把心理活動的「志」,分為「志意」兩部份。後者之「志」。即指情緒而言,包含「怒、喜、思、憂、恐」五種主要的情緒,並稱之為五志。意者,係指思想的歷程:包含「心、意、志、思、慮、智」六個階段,和用以發動行為的「決斷」能力。
此思想歷程中的「志」,係指記憶而言。我們可以把這樣的味道,加以延伸。內經的作者,認為「志意者,所以御精神,收魂魄、和喜樂者也。志意和,則精神專直、魂魄不散,悔怒不起,五藏不受邪矣」(靈四七1)。舉凡個人內外身心活動莫不受此志意所節制和調和。以下乃按思想(意)和情緒(志)兩部份,在內經的內容加以討論:
一、意:思想,內經稱之為「意」。其歷程為:
1.心:「所以任物者,謂之心」(靈八2)。「物」指的是能使人有所意識到的刺激。這些刺激,包括需經由感官才能接受的刺激,如溫度、色彩、聲音、味道、腥臭及重力等,以及這些刺激經過有秩序的組合所代表的含意。因此,「任物」者即今所謂的知覺(Perception)。「知覺者,是一種基本的心理活動,人類藉此以審度其環境與本身所發生的事件及其意義」。
知覺,包含感覺(Sensation)的機能及能意識體會到由感覺的對象所攜帶的訊息。
2.意:「心有所憶,謂之意」(靈八2)。外在刺激的存在常是短暫的。然而人之所以能夠在意識中,一再地使它重現(回憶)以致於把保存起來,乃是利用內在概念符號形成的效果。這種內在概念符號形成的能力與過程就是「意」。
所謂概念符號,其對象包括所有具體的知覺刺激和抽象訊息的各種概念。這些內在的符號就是人用以思想以及語言應用的基本單位。因此說「能使用抽象符號是思想的第一種標準」。內經的作者把「意」的功能歸屬於脾。而說「脾藏意」(素二三10)。
3.志:「意之所存,謂之志」(靈八2)。概念符號的保存就是「志」,即今所謂的記憶。記憶係指當前的反應裡,發現有先前學習到的反應的記號,就是把學習到的反應保存下來的意思。「經驗的保存,有賴復原(Reintegration)、回憶(Recall)、再認(Recognition)、與再學習四種步驟來表示」。
實則「志」的能力乃建立於「意」的健全基礎上。只有內在符號形成的能力完整時,其復原、回憶、再認與再學習等步驟才得以進行。內經的作者把此「志」的功能歸屬於腎,故曰「腎藏志」(素二三71)。
4.思:「因志存變,謂之思」(靈八2),所謂「存變」就是把概念符號整合組織的意思。此過程即為「思」,為今所謂思想的能力之一。「思想是抽象符號的整合作用(Process of abstractive integration)。
一個人只要能夠使用過去經驗的抽象符號,而不需要經過試行與錯誤(Trial and error)的行為,就能把學習的歷程捷徑化。此即發生了思想的活動。這也就是思想的第二種標準」。所以「思」就是較「意」與「志」更進一階的志意的作用。
5.慮:「因思而遠慕,謂之慮」(靈八2)。以非現實的內容作為「思」的對象即為「遠慕」。「遠慕者」,實指思想中的創造力。所謂創造,是指應用過去經驗的概念,經過「思」的作用,在原有概念的體系中產生嶄新的概念。以上「思」和「慮」的功能,在內經中歸屬肝,所以說:「肝者,將軍之官,謀慮出焉。」(素八5)。
(本文作者現為加州執照中醫師,加州五系中醫藥大學中醫及針灸研究所博士生,洛杉磯道家學術基金會易經講師)
法界無上正等正覺智慧 |
無一法可修 |
無一法可得 |
無一法可言 |
法界之音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霧亦如電 應做如是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