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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經句解第三十八講 睽之時用同不往異不至
李秉信
1.火澤睽,有道是「女大不終留」,女兒長大心各歸屬不同,出嫁後各有夫家屬性,故彖云「睽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,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」。
2.卦象,初九得其位,其餘諸爻各不當位,且上卦離中女,下卦為兑少女,出嫁後非如在家一樣(不當位也),然其根源是一樣(如初九)。
3.女出嫁以順夫家,且旺其夫家,詩有云「之子于歸,其葉蓁蓁」,又云「夫妻好合,如鼓瑟琴」,故彖云「說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」。
4.女雖嫁,夫家事為重,而本家事為輕,雖不能孝於終老雙親,然年節省暖必須有時,故彖云「是以小事吉」。
5.睽者,異也,陰陽相異,天地各趣,然天地陰陽雖異而能化同,故彖云「天地睽,而其事同也;男女睽,而其志通也;萬物睽,而其事類也(法住法位)」。
6.睽者,違也;人各有志,君子知「萬物睽,而其事類」,故能以異求同,有詩云「昨日仝不同,異自異,是謂大同而小異;今日仝自同,是謂同不往而異不至」,故象云「君子以同而異」。
7.睽卦,上離下兌。睽,乖也,異也,雖也。二目相背,違逆之義。火炎向上,澤流向下,上下相背。上下二卦,皆為陰爻,如俗稱一個屋簷下,容不了兩個女人。古詩婆媳不合,釀成悲劇,終身遺憾。
8.如”孔雀東南飛”焦仲卿夫妻被迫離異,又被迫另婚,女投水死,焦自縊以殉。陸游與妻唐琬,離異後,各另婚配,後相遇於沈園,陸作釵頭鳳,唐亦答和,不久,即抑鬱以終。古時婆媳不合,悲劇不可勝數,焦、陸二人,因詩詞顯。
9.「睽,小事吉。」睽從目從癸,二目不相視,是即睽隔,若能小心處之,則吉。但不可以久睽。由離而終合,由對立而統一,小心處之,相反卻相成。
10.「象曰:睽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,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。悅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小事吉。」此卦斷辭謂:火焰乃向上燃燒,澤水乃向下流動,上下睽違。
11.本卦上卦離,代表中女;兌代表少女,故二女雖同居一處,但內心與行為皆不同,如下卦指年少者,能以柔順之態度,向上取悅附麗於上卦云長於己者,因之能得上升至六五尊位,居中而正,又與九二之陽剛相應合,故象辭先解釋”小事吉”。
12.事實上,一目眇,則見力差。姊妹猶如二目,雖不相視,但缺一目,則視力差,為求明麗,應以兌悅之性上行。
13.「天地睽,而其事同也。男女睽,而其志通也。萬物睽,而其事類也。睽之時用大矣哉!」彖辭續謂:天地,上下遠隔,而其生長萬物之理事相同。男女如陽陰隔背,而相互求合之心志則相通。萬物皆有不同形態,但其生長化育之過程,皆極類似。
14.是以睽別,因時間而發揮其效用,乃最為重大。此卦之斷辭,主要認為睽離,由合而後有,但未必永久睽離,正如異由同生。事實則同性相排,異性相吸。且能小心以柔順處理,則彼此相得益彰。
15.如姊妹相親,又相妒。兄弟相扶持,而又相鬥勝,此所以兄弟相鬩於牆內,而外禦其侮,雖性異而情通,天地雖異,而化萬物則相成。
16. 「象曰:上火下澤,君子以同而異。」本卦大象謂,雖然火上升,澤下流,象似睽異,君子自卦象體會,一切須求其同,而存其異。
17.譬如明夷卦,雖晦明,不求明於跡;而求明於心。睽別不求同於俗,而求同於理。事物紛繁,無二物、二事、完全相同,但求其大同,而存其小異。
(本文作者現為加州執照中醫師,加州五系中醫藥大學中醫及針灸研究所博士生,洛杉磯道家學術基金會易經講師)
1.火澤睽,有道是「女大不終留」,女兒長大心各歸屬不同,出嫁後各有夫家屬性,故彖云「睽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,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」。
2.卦象,初九得其位,其餘諸爻各不當位,且上卦離中女,下卦為兑少女,出嫁後非如在家一樣(不當位也),然其根源是一樣(如初九)。
3.女出嫁以順夫家,且旺其夫家,詩有云「之子于歸,其葉蓁蓁」,又云「夫妻好合,如鼓瑟琴」,故彖云「說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」。
4.女雖嫁,夫家事為重,而本家事為輕,雖不能孝於終老雙親,然年節省暖必須有時,故彖云「是以小事吉」。
5.睽者,異也,陰陽相異,天地各趣,然天地陰陽雖異而能化同,故彖云「天地睽,而其事同也;男女睽,而其志通也;萬物睽,而其事類也(法住法位)」。
6.睽者,違也;人各有志,君子知「萬物睽,而其事類」,故能以異求同,有詩云「昨日仝不同,異自異,是謂大同而小異;今日仝自同,是謂同不往而異不至」,故象云「君子以同而異」。
7.睽卦,上離下兌。睽,乖也,異也,雖也。二目相背,違逆之義。火炎向上,澤流向下,上下相背。上下二卦,皆為陰爻,如俗稱一個屋簷下,容不了兩個女人。古詩婆媳不合,釀成悲劇,終身遺憾。
8.如”孔雀東南飛”焦仲卿夫妻被迫離異,又被迫另婚,女投水死,焦自縊以殉。陸游與妻唐琬,離異後,各另婚配,後相遇於沈園,陸作釵頭鳳,唐亦答和,不久,即抑鬱以終。古時婆媳不合,悲劇不可勝數,焦、陸二人,因詩詞顯。
9.「睽,小事吉。」睽從目從癸,二目不相視,是即睽隔,若能小心處之,則吉。但不可以久睽。由離而終合,由對立而統一,小心處之,相反卻相成。
10.「象曰:睽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,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。悅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小事吉。」此卦斷辭謂:火焰乃向上燃燒,澤水乃向下流動,上下睽違。
11.本卦上卦離,代表中女;兌代表少女,故二女雖同居一處,但內心與行為皆不同,如下卦指年少者,能以柔順之態度,向上取悅附麗於上卦云長於己者,因之能得上升至六五尊位,居中而正,又與九二之陽剛相應合,故象辭先解釋”小事吉”。
12.事實上,一目眇,則見力差。姊妹猶如二目,雖不相視,但缺一目,則視力差,為求明麗,應以兌悅之性上行。
13.「天地睽,而其事同也。男女睽,而其志通也。萬物睽,而其事類也。睽之時用大矣哉!」彖辭續謂:天地,上下遠隔,而其生長萬物之理事相同。男女如陽陰隔背,而相互求合之心志則相通。萬物皆有不同形態,但其生長化育之過程,皆極類似。
14.是以睽別,因時間而發揮其效用,乃最為重大。此卦之斷辭,主要認為睽離,由合而後有,但未必永久睽離,正如異由同生。事實則同性相排,異性相吸。且能小心以柔順處理,則彼此相得益彰。
15.如姊妹相親,又相妒。兄弟相扶持,而又相鬥勝,此所以兄弟相鬩於牆內,而外禦其侮,雖性異而情通,天地雖異,而化萬物則相成。
16. 「象曰:上火下澤,君子以同而異。」本卦大象謂,雖然火上升,澤下流,象似睽異,君子自卦象體會,一切須求其同,而存其異。
17.譬如明夷卦,雖晦明,不求明於跡;而求明於心。睽別不求同於俗,而求同於理。事物紛繁,無二物、二事、完全相同,但求其大同,而存其小異。
(本文作者現為加州執照中醫師,加州五系中醫藥大學中醫及針灸研究所博士生,洛杉磯道家學術基金會易經講師)
法界無上正等正覺智慧 |
無一法可修 |
無一法可得 |
無一法可言 |
法界之音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霧亦如電 應做如是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