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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經講義第五十五講 巽為風卦
圓覺老人
本文﹕ 巽為風 巽上巽下 巽:小亨,利攸往,利見大人。 彖曰:重巽以申命,剛巽乎中正而志行。柔皆順乎剛,是以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 人。 象曰:隨風,巽;君子以申命行事。 初六:進退,利武人之貞。象曰:進退,志疑也。 利武人之貞,志治也。 九二:巽在床下。用史巫紛若,吉無咎。象曰:紛若之吉,得中也。 九三:頻巽,吝。象曰:頻巽之吝,志窮也。 六四:悔亡,田獲三品。象曰:田獲三品,有功也。 九五:貞吉悔亡,無不利。無初有終,先庚三日,後庚三日,吉。象曰:九五之吉,位 正中也。 上九:巽在床下,喪其資斧,貞凶。象曰:巽在□下,上窮也。喪其資斧,正乎凶也。
卦序第五十七卦為巽卦, 順世可也,上巽。下巽, 隨風巽。為八純卦之一。巽, 順也, 入也, 一陰居二陽之下, 兩風相重, 故稱之為隨風。旅既無所容, 故繼之以巽。巽, 入也。風無孔不入。本卦以六四爻為主。
風既相隨, 自然順暢流通。故善旅者, 無入而不自得。若不隨順, 則無容身之處。君子觀此卦象, 隨風相繼以順, 故高瞻遠矚之君子, 如胡適之先生, 舉古人之言: 「衹開風氣不為師。」風氣之開, 只在少數人, 而「人之患在好為人師。」風又為散布號令者, 所謂雷厲風行。
本卦初爻, 四爻, 皆以陰上承二陽必須具有柔顺謙虛之美德, 方能容物, 方能成事, 眾皆歸之。物皆興之。巽又義為變更, 更化更除, 舊制, 以化新。變除流弊, 以更新。故未更之先, 風示更革之義理, 而後施行之。此所以能〝推陳出新〞如能克見功效。
巽小亨, 利有攸往, 利見大人。本卦斷辭謂, 重巽是先一而再重申曉諭命令。陽居九五君位, 當位又得中, 其志得以施行, 乃因九二居柔位, 雖志在必行, 而以謙柔之態度諭示, 故無往而不利。君中正施令則民, 亦順從之, 剛柔皆能順, 此本卦之所以稱之為重巽。故世人以「順風」祝禱。
象曰: 隨風巽, 君子以申命行事。大象謂重巽, 乃風隨風, 為施行政事, 君子須三令五申在先, 然後施行。否則不教而殺非仁者所應為。
初六進。退。 利。 武人之貞。初爻陰柔, 居陽位, 情柔。 性剛, 是以猶豫不決, 進退失據。當斷不斷, 反受其亂。故告以應具懷勇武之人, 氣慨, 以真誠行之, 則大利。
象曰: 進退, 志疑也。利武人之貞, 志治也。謙順非優柔寡斷。世人每以謙虛自謙, 實則并無偉大至可以謙虛之德性。進退猶豫, 乃因其心志疑惑不安, 故不敢決定, 不知何去何從。若真有志於治國利民, 但秉持貞誠之心, 則如武人, 勇往直前。所謂, 但求無愧我心, 豈能盡如人意?又何疑之有。 ?
九二巽德之臣, 宜在床下, 本爻雖不當位, 但下有初六之順, 未免有僭越之嫌。唯恐言行稍有不慎,如周公當日恐懼流言之時, 故用史以紀所行,( 左史記言, 右史述事。) 用巫以達自心之誠悃, 雖然不免紛複, 但不敢稍疎, 則可吉祥不致發生誤會, 而有災害。
象曰: 紛若之士, 得中也。本爻小象謂, 如此紛複之措施, 乃以保守堅持中道, 自勵自得, 而獲吉祥。
九三: 頻巽, 吝。本爻陽剛居下卦之首, 上為六四陰柔所乘, 有不免非情所願, 不得不顰眉咬牙, 勉强從事。委曲求全, 并非心情願, 故有時或失巽順之道, 故或有悔憾。
象曰: 頻巽之吝, 志窮也。所以勉强表現巽順, 有時或失之, 因心志困窮, 不甘。此心志發生, 必將有悔憾之事發生, 蓋為人所疑, 可以解釋, 此心無愧, 則疑可去。若心志困窮, 不甘, 必生悔憾。
六四: 悔亡, 田獲三品。本爻陰爻當位, 柔順承上, 可使悔憾消失。有如田狩, 獵得三種獵物, 而使悔憾亡失。所謂三品, 乃因自己為流言所動, 唯以治國為重, 則一可用以祭祀, 保存家國。二者可以宴享賓客, 積聚人才。三者自身享用, 可以無慮。
象曰: 田獲三品有功也。本爻謂繼續盡我所能, 不畏人言; 可以表白, 日久見人心。最後可以保持祭祀; 可以聚集人才, 自己也可享用, 貫徹初衷。三者一舉俱得, 乃是真正於公於私, 皆有功。
九五: 貞吉, 旡不利, 旡初有終, 先庚三日,後庚三日, 吉。本爻陽當中, 又當位。正是可以著手更革之時期, 守持貞正, 信誠不移, 便可獲致吉祥。〝庚〞為天干之第七位, 已過中數, 乃革舊布新之最佳時期。在更革之前三日, 應熟思沉慮, 更改之後三日, 應詳細檢討, 更革之得失。如此則可故到吉祥之功效。
象曰: 九五之吉, 位正中也。本爻小象謂, 位當, 又得中, 旦正以行之, 故吉。
上九, 巽在床下, 喪其資斧, 貞凶。本爻已至極點, 過於謙順, 有如人功成, 而仍謙順, 過頭過猶不及。有如九二喪其資斧, 反在床下。
象曰: 巽在床下, 上窮也。喪其資斧, 正乎凶也。謙順至極, 而仍過自謙卑, 反而巽處床下, 而所其資斧, 就又為 。
(本文作者現為加州執照中醫師,加州五系中醫藥大學中醫及針灸研究所博士生,洛杉磯道家學術基金會易經講師)
法界無上正等正覺智慧 |
無一法可修 |
無一法可得 |
無一法可言 |
法界之音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霧亦如電 應做如是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