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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道醫法先天業力病系列之五十九 師法不泥方師方不泥藥
李秉信
方劑的變化形式 臨證不依病機、治法選用成方,謂之“有方無法”;不據病情加減而墨守成方,又謂“有方無藥。”因此在臨證運用成方時,我們應根據病人體質狀況、年齡長幼、四時氣候、地土差異,以及病情變化而靈活加減,做到“師其法而不泥其方,師其方而不泥其藥。 ”
徐靈胎說:“欲用古方,必先審病者所患之證相合,然後施用,否則必須加減,無可加減,則另擇一方。 ”(《醫 學源流論·執方治病論》)說明方劑在運用時不可囿於成方,應當通過靈活變化來適應具體病情的需要。方劑的運用變化主要有 以下形式:
中醫師對於藥味加減的變化,是中醫師個人在醫術上很重要的素養。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, 藥物是決定方劑功用的主要因素。當方劑中的藥物增加或減少時,必然要使方劑組成的配伍關係發生變化,並由此導致方劑功用的改變。
這種變化主要用於臨床選用成方,其目的是使之更加適合變化了的病情需要。必須指出,在此所指的藥味增減的變化,是指在主病、主證、基本病機以及君藥不變的前提下,改變方中的次要藥物,以適應變化了的病情需要,即我們常說的“隨證加減”。
例如桂枝湯,該方由桂枝、芍藥、生薑、大棗、甘草五味藥組成,具有解肌發表、調和營衛之功,主治外感風寒表虛證,見有頭痛發熱、汗出惡風、脈浮緩或浮弱、舌苔薄白等症。若在此證候基礎上,兼有宿疾喘息,則可加入厚朴以下氣除滿、杏仁降逆平喘(即桂枝加厚朴杏子湯);
若在桂枝湯證基礎上,因風邪阻滯太陽經脈,以致津液不能敷布,經脈失去濡養,而見項背強幾幾者,可加葛根解肌舒筋(桂枝加葛根湯);又如桂枝湯證因誤下而兼見胸滿,此時桂枝湯證仍在者,因方中芍藥之酸收,不利於胸滿,則當減去芍藥,以專於解肌散邪(桂枝去芍藥湯)。
上述三例都是在主病(太陽中風)、主證(惡風、發熱、自汗)、君藥(桂枝)不變的前提下,改變方中的次要藥物(臣、佐等) ,以適合兼證變化的需要。由此可見,在選用成方加減時,一定要注意所治病證的病機、主證都與原方基本相符,否則是不 相宜的。
還有一點,即對成方加減時,不可減去君藥,否則就不能說是某方加減,而是另組新方了。同樣的,藥量增減的變化,也對藥力造成了關鍵性的影響。 藥物的用量直接決定藥力的大小。某些方劑中用量比例的變化,還會改變方劑的配伍關係,從而可能改變該方功用和主治
例如小承氣湯與厚朴三物湯,兩方都由大黃、枳實、厚朴三味組成。但小承氣湯主治陽明腑實輕證,病機是熱實互結在胃腸,治當輕下熱結,所以用大黃四兩為君、枳實三枚為臣、厚朴二兩為佐;厚朴三物湯主治大便秘結、腹滿而痛, 病機側重於氣閉不通,治當下氣通便。
所以用厚朴八兩為君、枳實五枚為臣、大黃四兩為佐。兩方相比,厚朴用量之比為 1:4。大黃用量雖同,但小承氣湯煎分二次服,厚朴三物湯分三次服,每次實際服量也有差別(見表1),故兩方在功用和主治的主要方面有所不同。
又如四逆湯與通脈四逆湯,兩方都由附子、乾薑、炙甘草三味組成。但前方姜、附用量比較小,主治陽微寒盛而致四肢厥逆、惡寒蜷臥、下利、脈微細或沉遲細弱的證候,有回陽救逆的功用;後方姜、附用量比較大,主治陰寒極盛格陽於外而致四肢厥逆、身反不惡寒、下利清穀、脈微欲絕的證候,有回陽逐陰、通脈救逆的功用
從以上舉例來看,四逆湯和通脈四逆湯的主治證候和病機雖基本相同,但是病情輕重明顯不同,所以只是藥量大小有異,配伍關係基本不變。小承氣湯和厚朴三物湯的主治證候和病機都有不同,所以方藥組成的配伍關係上有了改變,藥量也隨之而異。
由此可知,藥量的增加或減少,可以是單純藥力的改變,也可以隨著組成配伍關係的改變而功用、主治發生改變。中藥製劑種類較多,各有特點。由於劑型不同,在作用上也有區別。如理中丸是用治脾胃虛寒的方劑,若改為湯劑內服, 則作用快而力峻,適用於證情較急重者;
反之,若證情較輕或緩者,不能急於求效,則可以改湯為丸,取丸劑作用慢而力緩, 所以《傷寒論》中理中丸(人參、白朮、乾薑、甘草各等分)服法中指出“然不及湯”。這種以湯劑易為丸劑,意取緩治的方式, 在方劑運用中極為普遍。
此外,由於劑型的選擇常決定於病情的需要和藥物的特點,所以劑型更換的變化,有時也能改變方劑 的功效和主治。例如,九味羌活湯為治療外感風寒濕邪兼有里熱所致感冒的常用方,但王好古在《此事難知》中說本方“治雜病如神”,並指出“煉蜜作丸尤效”。
又如《金匱要略》所載桂枝茯苓丸原為治療瘀阻胞宮證而設,功能活血祛瘀,緩消癥塊, 但《濟陰綱目》將本方改為湯劑,易名催生湯,改用於產婦臨產,見腹痛、腰痛而胞漿已下時服,有催生之功。
上述藥味、藥量、劑型等的變化形式,可以單獨應用,也可以相互結合使用,有時很難截然分開。但通過這些變化,能 充分體現出方劑在臨床中的具體運用特點,只有掌握這些特點,才能製裁隨心,以應萬變之病情,從而達到預期的治療目的。
(本文作者現為加州執照中醫師,加州五系中醫藥大學中醫及針灸研究所博士生,洛杉磯道家學術基金會易經講師)
方劑的變化形式 臨證不依病機、治法選用成方,謂之“有方無法”;不據病情加減而墨守成方,又謂“有方無藥。”因此在臨證運用成方時,我們應根據病人體質狀況、年齡長幼、四時氣候、地土差異,以及病情變化而靈活加減,做到“師其法而不泥其方,師其方而不泥其藥。 ”
徐靈胎說:“欲用古方,必先審病者所患之證相合,然後施用,否則必須加減,無可加減,則另擇一方。 ”(《醫 學源流論·執方治病論》)說明方劑在運用時不可囿於成方,應當通過靈活變化來適應具體病情的需要。方劑的運用變化主要有 以下形式:
中醫師對於藥味加減的變化,是中醫師個人在醫術上很重要的素養。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, 藥物是決定方劑功用的主要因素。當方劑中的藥物增加或減少時,必然要使方劑組成的配伍關係發生變化,並由此導致方劑功用的改變。
這種變化主要用於臨床選用成方,其目的是使之更加適合變化了的病情需要。必須指出,在此所指的藥味增減的變化,是指在主病、主證、基本病機以及君藥不變的前提下,改變方中的次要藥物,以適應變化了的病情需要,即我們常說的“隨證加減”。
例如桂枝湯,該方由桂枝、芍藥、生薑、大棗、甘草五味藥組成,具有解肌發表、調和營衛之功,主治外感風寒表虛證,見有頭痛發熱、汗出惡風、脈浮緩或浮弱、舌苔薄白等症。若在此證候基礎上,兼有宿疾喘息,則可加入厚朴以下氣除滿、杏仁降逆平喘(即桂枝加厚朴杏子湯);
若在桂枝湯證基礎上,因風邪阻滯太陽經脈,以致津液不能敷布,經脈失去濡養,而見項背強幾幾者,可加葛根解肌舒筋(桂枝加葛根湯);又如桂枝湯證因誤下而兼見胸滿,此時桂枝湯證仍在者,因方中芍藥之酸收,不利於胸滿,則當減去芍藥,以專於解肌散邪(桂枝去芍藥湯)。
上述三例都是在主病(太陽中風)、主證(惡風、發熱、自汗)、君藥(桂枝)不變的前提下,改變方中的次要藥物(臣、佐等) ,以適合兼證變化的需要。由此可見,在選用成方加減時,一定要注意所治病證的病機、主證都與原方基本相符,否則是不 相宜的。
還有一點,即對成方加減時,不可減去君藥,否則就不能說是某方加減,而是另組新方了。同樣的,藥量增減的變化,也對藥力造成了關鍵性的影響。 藥物的用量直接決定藥力的大小。某些方劑中用量比例的變化,還會改變方劑的配伍關係,從而可能改變該方功用和主治
例如小承氣湯與厚朴三物湯,兩方都由大黃、枳實、厚朴三味組成。但小承氣湯主治陽明腑實輕證,病機是熱實互結在胃腸,治當輕下熱結,所以用大黃四兩為君、枳實三枚為臣、厚朴二兩為佐;厚朴三物湯主治大便秘結、腹滿而痛, 病機側重於氣閉不通,治當下氣通便。
所以用厚朴八兩為君、枳實五枚為臣、大黃四兩為佐。兩方相比,厚朴用量之比為 1:4。大黃用量雖同,但小承氣湯煎分二次服,厚朴三物湯分三次服,每次實際服量也有差別(見表1),故兩方在功用和主治的主要方面有所不同。
又如四逆湯與通脈四逆湯,兩方都由附子、乾薑、炙甘草三味組成。但前方姜、附用量比較小,主治陽微寒盛而致四肢厥逆、惡寒蜷臥、下利、脈微細或沉遲細弱的證候,有回陽救逆的功用;後方姜、附用量比較大,主治陰寒極盛格陽於外而致四肢厥逆、身反不惡寒、下利清穀、脈微欲絕的證候,有回陽逐陰、通脈救逆的功用
從以上舉例來看,四逆湯和通脈四逆湯的主治證候和病機雖基本相同,但是病情輕重明顯不同,所以只是藥量大小有異,配伍關係基本不變。小承氣湯和厚朴三物湯的主治證候和病機都有不同,所以方藥組成的配伍關係上有了改變,藥量也隨之而異。
由此可知,藥量的增加或減少,可以是單純藥力的改變,也可以隨著組成配伍關係的改變而功用、主治發生改變。中藥製劑種類較多,各有特點。由於劑型不同,在作用上也有區別。如理中丸是用治脾胃虛寒的方劑,若改為湯劑內服, 則作用快而力峻,適用於證情較急重者;
反之,若證情較輕或緩者,不能急於求效,則可以改湯為丸,取丸劑作用慢而力緩, 所以《傷寒論》中理中丸(人參、白朮、乾薑、甘草各等分)服法中指出“然不及湯”。這種以湯劑易為丸劑,意取緩治的方式, 在方劑運用中極為普遍。
此外,由於劑型的選擇常決定於病情的需要和藥物的特點,所以劑型更換的變化,有時也能改變方劑 的功效和主治。例如,九味羌活湯為治療外感風寒濕邪兼有里熱所致感冒的常用方,但王好古在《此事難知》中說本方“治雜病如神”,並指出“煉蜜作丸尤效”。
又如《金匱要略》所載桂枝茯苓丸原為治療瘀阻胞宮證而設,功能活血祛瘀,緩消癥塊, 但《濟陰綱目》將本方改為湯劑,易名催生湯,改用於產婦臨產,見腹痛、腰痛而胞漿已下時服,有催生之功。
上述藥味、藥量、劑型等的變化形式,可以單獨應用,也可以相互結合使用,有時很難截然分開。但通過這些變化,能 充分體現出方劑在臨床中的具體運用特點,只有掌握這些特點,才能製裁隨心,以應萬變之病情,從而達到預期的治療目的。
(本文作者現為加州執照中醫師,加州五系中醫藥大學中醫及針灸研究所博士生,洛杉磯道家學術基金會易經講師)
法界無上正等正覺智慧 |
無一法可修 |
無一法可得 |
無一法可言 |
法界之音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霧亦如電 應做如是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