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種子意識系列之五十六 基督的血滿足神
李秉信
在聖徒的剝餅聚會中,在聚會中,總是會喝口葡萄汁,那是基督的血。然而聖徒可曾知道,喝基督的血所彰顯的,是神得到了滿足。我們的靈和神的靈在完全的合一下,聖潔和神的公義要求一個沒有罪的生命,為我們人類給出來。
基督的血預表著,在血裡面有生命,這血為著我和我的罪,必須被傾倒出來。這是神定規的,必須如此作。神要求將血獻給祂,為著要滿足祂自己的公義。在出埃及記裡,神擊打破和以色列人的埃及人,在逾越節的那一天,祂說,『我一見這血,就越過你們去。』
若不是基督的血完全滿足了神,以色列人的血和埃及人的血,又有什麼差別呢?。在此,我願意對人士對基督教教義不清楚弟兄們,說幾句話,我們常常在這一點上陷入困厄,不了解基督血的拯救。當我們尚未信主的時候,我們可能從未受到良心的煩擾,直等到神的話語開始喚醒我們。
我們的良心原來是死的,那些良心死了的人,對於神當然是全然廢棄、毫無用處的。可是過了一些時候,我們信了主,我們那醒過來的良心,又可能變成非常敏銳,這會對我們構成一個真正的問題。本來以前是對罪最無感的,現在反而罪惡感覺變成這麼大,這麼可怕。
甚至根器更深厚的聖徒,被醉的感覺所蒙蓋,使我們看不見血真正的功效,以致無力行走。我們可以發現,許多剛信主的弟兄,好像覺得我們的罪是這麼真,一些特別的罪可能多次煩擾我們,甚至使我們到了一種境地,認為我們的眾罪比基督的血還大。
這時候我們所有的煩擾,乃是由於我們要試著感覺血的價值,主觀的估計血對於我們的意義。我們不能那樣作。在這裡筆者要強調,血的價值不是為著我們來感覺的,要記得血首先是給神看的。因此我們必須接受神對於血的估價。
如果我們這樣作,我們就會找到我們的估價。相反的,如果我們要嘗試以我們的感覺來估價,我們將一無所得;我們就留在黑暗中。這件事完全繫於我們對於神話語的信靠。我們必須相信,血對於神是寶貴的,因為祂是如此說的。
在這裡我們看到血的救贖,如果神能接受血作為我們眾罪的償還,和我們贖罪的代價,我們就可以安心確信,我們的罪債已經清償了。如果神已經滿足於這血,那麼這血必是可以接受的。我們對於這血的估價,只能依照祂的估價—不多一點,也不少一點。
當然,不可能比神對於這血的估價更多,但是絕不可比祂的估價少一點。讓我們記得,祂是聖潔的,祂是公義的,聖潔公義的神有權說。在祂的眼中,這血是蒙悅納的,並且已經全然滿足了祂。血與信徒的親近神,這血既已滿足了神;它也必使我們滿足。
因此血的第二面價值是向著人的,那就是它潔淨了我們的良心。當我們讀到希伯來書的時候,我們就看見血在這一面的功效。使徒說,『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。』這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。我們要仔細讀這些話。
希伯來書的作者並沒有告訴我們說,主耶穌的血洗淨了我們的心,他不是如此說的。把心和血這樣相聯是一種錯誤。由於我們對於血運行的範圍有所誤解,以致我們禱告說,『主阿,求你藉著你的血洗淨我心裡的罪。』神說,『人心…壞到極處。』(耶十七9。)
祂必須作一件比洗淨更基本的工作:給我們一個新的心。我們不會洗熨那些就要扔掉的衣服。
同樣我們將要看見,我們的肉體已經壞得不能洗淨;它必須被釘在十字架上。神在我們裡面的工作,必須完全是新的。聖經說,『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,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。』(結三六26。)在整本聖經中,從未看見聖經說,主的血洗淨我們的心。
血的工作不是如此主觀的,它完全是客觀的,是在神面前的。不錯,希伯來十章說到血的洗淨的時候題到了心,但那是說到血與良心的關係。『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。』這是甚麼意思呢?
這是說,在我和神之間有了間隔,因此我有了一個有虧的良心,無論甚麼時候,我要親近祂,我就覺得虧欠。這有虧欠的良心不斷題醒我,使我感覺和神之間有了阻攔。現在藉著寶血的工作,在神面前產生了一種新的結果,除掉了中間的阻攔。
神在祂的話中將這件事實向我說明了。當我信靠並接受這事實的時候,我的良心便立刻被洗淨,有罪的感覺也就被除掉,我的良心向著神也就不再有虧了。
(本文作者現為加州執照中醫師,加州五系中醫藥大學中醫及針灸研究所博士生,洛杉磯道家學術基金會易經講師)
在聖徒的剝餅聚會中,在聚會中,總是會喝口葡萄汁,那是基督的血。然而聖徒可曾知道,喝基督的血所彰顯的,是神得到了滿足。我們的靈和神的靈在完全的合一下,聖潔和神的公義要求一個沒有罪的生命,為我們人類給出來。
基督的血預表著,在血裡面有生命,這血為著我和我的罪,必須被傾倒出來。這是神定規的,必須如此作。神要求將血獻給祂,為著要滿足祂自己的公義。在出埃及記裡,神擊打破和以色列人的埃及人,在逾越節的那一天,祂說,『我一見這血,就越過你們去。』
若不是基督的血完全滿足了神,以色列人的血和埃及人的血,又有什麼差別呢?。在此,我願意對人士對基督教教義不清楚弟兄們,說幾句話,我們常常在這一點上陷入困厄,不了解基督血的拯救。當我們尚未信主的時候,我們可能從未受到良心的煩擾,直等到神的話語開始喚醒我們。
我們的良心原來是死的,那些良心死了的人,對於神當然是全然廢棄、毫無用處的。可是過了一些時候,我們信了主,我們那醒過來的良心,又可能變成非常敏銳,這會對我們構成一個真正的問題。本來以前是對罪最無感的,現在反而罪惡感覺變成這麼大,這麼可怕。
甚至根器更深厚的聖徒,被醉的感覺所蒙蓋,使我們看不見血真正的功效,以致無力行走。我們可以發現,許多剛信主的弟兄,好像覺得我們的罪是這麼真,一些特別的罪可能多次煩擾我們,甚至使我們到了一種境地,認為我們的眾罪比基督的血還大。
這時候我們所有的煩擾,乃是由於我們要試著感覺血的價值,主觀的估計血對於我們的意義。我們不能那樣作。在這裡筆者要強調,血的價值不是為著我們來感覺的,要記得血首先是給神看的。因此我們必須接受神對於血的估價。
如果我們這樣作,我們就會找到我們的估價。相反的,如果我們要嘗試以我們的感覺來估價,我們將一無所得;我們就留在黑暗中。這件事完全繫於我們對於神話語的信靠。我們必須相信,血對於神是寶貴的,因為祂是如此說的。
在這裡我們看到血的救贖,如果神能接受血作為我們眾罪的償還,和我們贖罪的代價,我們就可以安心確信,我們的罪債已經清償了。如果神已經滿足於這血,那麼這血必是可以接受的。我們對於這血的估價,只能依照祂的估價—不多一點,也不少一點。
當然,不可能比神對於這血的估價更多,但是絕不可比祂的估價少一點。讓我們記得,祂是聖潔的,祂是公義的,聖潔公義的神有權說。在祂的眼中,這血是蒙悅納的,並且已經全然滿足了祂。血與信徒的親近神,這血既已滿足了神;它也必使我們滿足。
因此血的第二面價值是向著人的,那就是它潔淨了我們的良心。當我們讀到希伯來書的時候,我們就看見血在這一面的功效。使徒說,『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。』這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。我們要仔細讀這些話。
希伯來書的作者並沒有告訴我們說,主耶穌的血洗淨了我們的心,他不是如此說的。把心和血這樣相聯是一種錯誤。由於我們對於血運行的範圍有所誤解,以致我們禱告說,『主阿,求你藉著你的血洗淨我心裡的罪。』神說,『人心…壞到極處。』(耶十七9。)
祂必須作一件比洗淨更基本的工作:給我們一個新的心。我們不會洗熨那些就要扔掉的衣服。
同樣我們將要看見,我們的肉體已經壞得不能洗淨;它必須被釘在十字架上。神在我們裡面的工作,必須完全是新的。聖經說,『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,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。』(結三六26。)在整本聖經中,從未看見聖經說,主的血洗淨我們的心。
血的工作不是如此主觀的,它完全是客觀的,是在神面前的。不錯,希伯來十章說到血的洗淨的時候題到了心,但那是說到血與良心的關係。『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。』這是甚麼意思呢?
這是說,在我和神之間有了間隔,因此我有了一個有虧的良心,無論甚麼時候,我要親近祂,我就覺得虧欠。這有虧欠的良心不斷題醒我,使我感覺和神之間有了阻攔。現在藉著寶血的工作,在神面前產生了一種新的結果,除掉了中間的阻攔。
神在祂的話中將這件事實向我說明了。當我信靠並接受這事實的時候,我的良心便立刻被洗淨,有罪的感覺也就被除掉,我的良心向著神也就不再有虧了。
(本文作者現為加州執照中醫師,加州五系中醫藥大學中醫及針灸研究所博士生,洛杉磯道家學術基金會易經講師)
法界無上正等正覺智慧 |
無一法可修 |
無一法可得 |
無一法可言 |
法界之音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霧亦如電 應做如是觀